(一)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午间和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运营期废水包括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
******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化粪池、旱厕处理后,分散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或者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于道路抑尘洒水、混凝土路面养护用水,不外排。
运营期废水:运营期无废水排放,运营期路面径流污水经道路两侧排水沟收集后集中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车辆行驶扬尘、土石方运输扬尘和施工扬尘。运营期废气包括车辆行驶扬尘和汽车尾气。
通过在道路两侧及敏感点附近多种植植物,净化吸收尾气;加强车辆管理工作,车辆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运营状态良好,减少塞车;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补充的环保措施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其修改单。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非经批准禁止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
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各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采取设置声屏障、限速等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营运期噪声监测,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相关规定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本项目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减少开挖面,以减少植被的破坏;制定科学的施工取土原则与方案,工程用地要按土地管理法规、程序报批;在填筑路基边缘设置土工布围栏,避免雨季开挖修筑路基,减少水土流失;加强植被保护,施工后进行回填压实,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与两侧道路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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