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凤翔洲二期滩地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凤翔洲二期滩地治理工程已由 龙发改中〔2025〕2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补助、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为滩地治理工程,以滩地防冲保护为主,兼顾生态保护与修复。主要建设内容:护岸加固总长2.70km(其中滩地北侧加固护岸2.09km,滩地南侧加固护岸0.61km)。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694.82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35个日历天。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
4.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四家:一标通、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一标通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1-******;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客服电话:******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邱工,0571-******;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不见面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4日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
5.3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岑山路86号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988号宸融大厦19楼
联系人: 徐女士 联 系 人: 童佳威
电 话:******937 电 话:0571-******、1******38
2025年01月24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02月10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次招标,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不作强制性要求。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6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不同的人员担任。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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